(2016年1月20日臨汾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常務(wù)委員會(huì )第三十八次會(huì )議通過(guò))
臨汾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常務(wù)委員會(huì )第三十八次會(huì )議,于2016年1月20日根據臨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(cháng)苑濤的提請
任命:
劉俊明為臨汾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(cháng)、檢察委員會(huì )委員、檢察員;
李明為臨汾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(cháng);
宋長(cháng)龍、張學(xué)敏、姚曉華為臨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(huì )委員。
免去:
段新紅的臨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(huì )委員職務(wù);
陳忠和、王學(xué)平的臨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(wù)。
責任編輯:張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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