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》,按照《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(guān)于加強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(jiàn)》(晉政辦發(fā)﹝2023﹞59號)要求,現將2024年全市58座中小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責任人名單予以公布。凡公示后責任人工作變動(dòng),其繼任者即為新的安全管理責任人。 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(mén)要會(huì )同水庫主管部門(mén)加強本行政區域內水庫大壩安全監管,督促管理單位和管理人員做好各項安全管理工作,切實(shí)保障水庫安全運行和效益發(fā)揮。
臨汾市水利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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